画院章程-临沂翰墨书画艺术研究院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画院章程
画院概况
画院章程

一、书画院性质:

江西创绩网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全资创立了临沂翰墨书画艺术研究院,委任陈先香女士为临沂翰墨书画艺术研究院董事长。江西创绩网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是省、市企业联合会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;赣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章贡区民营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;是省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;也是赣州市奇石文化研究会会员单位经赣州市文广局审批、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社会文化艺术机构,依法开展相关活动。

二、本院的宗旨和任务:
通过开展书画艺术创作研究、展览交流、书画推广和拍卖等活动,宣传红色文化,传承客家精神。崇德尚艺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,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,为繁荣赣州文化,服务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。
本院由创绩公司为书画院提供日常活动经费(2017年为10万元),提出宏观建设与发展目标和要求。内部分工实行董事长及其公司性机构负责推广、拍卖等商业性经营性运作;院长负责创作研究、展览交流等专业性工作。从而使书画院实现学术与经济双赢的良性发展,从而树立品牌。

三、书画院机构:

在本院任正、副院长、秘书长等实职者,原则上应辞去在其他同类机构的前述职务。(2016年以前已兼任者仍留,但必须完成本院分工。)

1、董事长(1人),是本院最高总负责人,并分管商业性运作。

2、首席顾问(1人),顾问(若干人),由董事长聘请德高望重者担任,顾问、指导工作。
3、名誉院长(2人左右),由董事长聘请德高望重的专业人士担任,拥有荣誉并指导工作。
4、院长(1人),由董事长聘请专业水平高、管理能力强、德艺双馨者担任,主持本院专业工作。
5、常务副院长(2人),由董事长聘请专业与管理能力均较强者担任,协助院长主持日常专业工作。
6、副院长(3人左右),由董事长聘请专业或管理能力较强者担任,分管一方面工作。
7、宣传部(若干人):由院委会确定人选,设部长1人,副部长1-2人,由董事长和院长聘请,负责本院内外宣传工作(报道、微信、网页、自媒体等)。
8、艺术总监(1人),由院委会推荐,董事长和院长聘请艺术水平高的高职称者担任,对本院艺术作品、艺术展览和活动等把关。
艺术副总监(2人左右),由院委会推荐,董事长和院长聘请,艺术水平较高、职称较高者担任,协助总监做好艺术把关。
9、秘书长(2人)由院委会推荐,董事长和院长聘请工作能力强者担任,负责本院行政、业务的日常事务和院务会、艺委会决定的工作。
10、院务委员会:由董事长、院长、常务副院长、副院长、艺术总监、学术委员会主任、秘书长组成(必要时扩大),研究决策本院方向、方针、任务和重大事项。
11、学术委员会(10人左右):由院委会确定人选,艺术总监兼本委主任、院长、副院长、艺术总监等参加,制定学术活动计划,评审书画家和作品,组织创作交流活动。
各设组长、副组长,具体组织专业活动。
内设:国画组、油画组、书法组、综合组等。
12、特聘书画家:本院设特聘书、画家若干人。特聘书、画家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创作、研究能力并且德行良好,能参加本院艺术活动,本人自愿,注册并加入“创绩商城”(2016年5年400元,2017年起5年800元)。国家的书协、美协会员和正副高职称者,申请后经本院备案,即可成为本院特聘高级书、画家,院长签发聘书。其他人员应有2名以上本院书、画家推荐,经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后,由院长签发聘书。
已受聘的书、画家,有享受本院创作、研究、展览、采风、写生、奖励、推广、宣传等待遇。
油画家1—3幅,国画,已聘书画家有积极参加本院活动的义务,并每年免费上交代表个人水品的作品(画家2幅、书法家4幅)作为院藏或销售(收入归画院)。
已聘书画家3次未请假不参加本院组织的重要活动(采风、研究、创作、展览、笔会、交流、会议等),或不上交年度作品者,作自动脱离本院,聘书无效。
已聘书画家,必须维护本院名誉,违法违纪或给本院带来严重名誉等损失者,本院有权除名,聘书失效。
四、工作重心与奖励
(一)本院以创作研究为重心,鼓励多出,优秀作品。
本院书画家(聘),应把创作研究出作品摆在首要位置,明确为人民的方向,崇德尚艺,坚持主旋律原则,深入生活,紧跟时代,努力创作健康向上、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作品。每人每年应有1幅以上作品入选本院主办的展览;有1幅以上参加市级展览;力争有作品入选省级、国家级的展览。
本院对创作、展览和研究给于奖励,在经费允许的条件下发给税前奖金(每年底填写申报表,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和院长审批后发给),参照下列标准:
1、获国家级展览奖的作品,每次奖金6千—1万元;入选国家级展览奖的作品,每次奖金3—5千元。
2、获本省级展览奖的作品,每次奖金300元—1千元

3、对全国、全省性重大或重点题材创作,给予适当资励。

注:①胜华公司,指八境路2号本院使用房房主卢玉胜董事长、胜华公司的。

      ②“归画院”的收入,用于画院建设使用。


联系我们
400-8350809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八境路8号工艺品一条街B2栋 341000
画院概况
画院简介 画院章程 发展历程 组织架构 画院荣誉 联系我们
名家画展
名家画展
名家专区
画院顾问 名家推荐 理事会成员
核心业务
书画创作 加盟合作 字画销售 书画展览
Copyright @ 2016-2020 赣州临沂翰墨书画艺术研究院 赣ICP备14010592号-3